新疆嚴把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招聘“進口關”
2015-10-09 16: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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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墻體廣告 中心提示:9月18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往后,新疆將嚴把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招聘“進口關”,除國家政策性安頓、依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錄用、涉密崗位以及依照國家有關規則能夠溝通外,事業單位一概面向社會揭露招聘,禁止以任何名義回避揭露招聘的規則新進人員。
9月18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往后,新疆將嚴把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招聘“進口關”,除國家政策性安頓、依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錄用、涉密崗位以及依照國家有關規則能夠溝通外,事業單位一概面向社會揭露招聘,禁止以任何名義回避揭露招聘的規則新進人員。
依照請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有必要與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彼此銜接配套,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有必要在各級機構編制部分核定的編制限額內,經各級人社部分核定空缺崗位的種類、等級和數量,依照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請求招聘;未完成崗位設置或沒有空缺崗位的,一概不得招聘工作人員;禁止招聘不符合空缺崗位種類、條件的人員。
自治區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處長王延軍說,在招聘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須設置開放性條件,不得設置與招聘崗位職責請求無關的工作經歷、結業院校、民族、性別、地區級以下戶籍等特指性、排他性及歧視性條件。